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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邱惜玄:隨著國內教改步伐的開展,教育法令也逐漸鬆綁,昔日由政府主導辦理的國民教育,如今民間團體也享有籌辦的權利。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四項規定:「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國民教育階段得視需要進行教育實驗,並應加強教育研究及評鑑工作…」;教育基本法中也明定:「政府及民間得視需要進行教育實驗,並應加強教育研究及評鑑工作…」,條文明確顯示,學生擁有選擇體制內學校以外的學習管道和機會,政府也會給予相當程度的鼓勵和監督。
有些學者將「非學校型態的實驗教育」定名為「理念學校」,然不論其名稱為何,其存在象徵著國內教育發展的一種解放,對體制內教育工作者亦已構成相當程度刺激。
但是,這些理念學校所堅持的理念,是否真能符合其原初的理念?他們的教育實驗過程會碰到哪些困難呢?他們期待政府或社會給予什麼樣的支持?這些都是我們急於了解的問題。我們衷心期待,不論是政府或民間辦理的教育實驗,都能有效達成維護學生受教權及協助學生身心發展的教育理想。
〈不同的孩子 有不同的教育需求〉
李雅卿:台灣之所以會有理念學校是因為社會需求,現在台灣處在轉型的過程中,農業到工業到資訊社會,因此開始有人思考我們的教育是否能提供學生十年、二十年後所需要的東西,當家長老師發覺現有的教育方式讓自己不安時,就會希望有新的、具理念的學校產生。所謂的理念學校並非代表舊有的學校沒有理念,而是這些學校願意將辦學的理念、教育目標、教育方式明白的說出來,供家庭選擇。現在台灣有近十所這樣的學校,所有這樣的學校都希望為變動的台灣教育,提供更多的教育選擇空間。
大家應該都認同人的多樣性,所以適合每個人的教育環境不一定都相同,尤其台灣的就學率如此高,更應重視學生的殊異性。理念學校鼓勵了另類的出現,也充分顯示一個國家是否夠多元。
〈我們應提供的是一個環境,而非一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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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世傑:蒙特梭利相當適合台灣的學生,它的理念是提供一個環境給孩子,而非提供一個方法,讓孩子在這個環境中依自己的能力自我發展,從第一天就開始被尊重,而老師只是一旁的觀察者。我們不希望教室中的老師是主導者,我們學校的教室是當中的教具吸引孩子,而老師只在旁邊發覺小孩的興趣,協助、啟發,與他們共同發現,沒有競爭、比較,只有互相幫忙,這才是真正的幫助孩子。就像人類只要吃得健康,人體自然就健康,我們應提供的是一個環境,一個新的環境。
我們學校認養了福鹿溪口,進行延伸教學。福鹿溪口也就是濁水溪的舊入海口,我們常帶學生到溪口了解水的一生,讓他們種水筆仔,認識水生動物,研究海岸,了解生態,讓學生主動了解生態污染的問題,這樣的教學讓孩子自己去看到社會中的各種生物的角色,進而想到自己未來的角色,許多孩子認為自己沒有能力影響社會,但透過這樣的教學,每個孩子會有不同的體會,就像生命是自己經驗而來的。
〈 在理念學校,老師樂在其中〉
謝易霖:我已經參與理念學校四年了,在實驗計劃中,團隊的力量非常強烈,學校老師間的互動相當的好,凝聚力相當高,我的一些同學在其他學校與同事的感情並不像我們這邊那麼好。我喜歡課程設計、學校活動,目前學校提供給我充分的自由度,讓我樂在其中。
謝淑美:在森林小學教書是一種享受,「行政服務教學」是我們的原則,森林小學十四年來並沒有一個龐大的行政系統,最大的力量是用在教學上,只要老師想做,行政絕對不會說NO,讓老師有機會實現自己的教育理想,是否會走偏呢?我想不會,因為這種小學校的互動是相當強的,一個老師有充分的自由展現教育方法,但也面臨很大的挑戰,若教得不好,絕對留不住學生。
我們不只有上課,跟學生在生活上也有很多的互動,老師要面對的不是孩子的課業而已,而是一個完整的孩子,所以森小老師不僅需要具備教學研究與創新的能力,更需要對「人」有一種深刻的思考與了解,雖然多數老師都是在傳統的教育下長大的,在實踐理想的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困境,可是會選擇理念學校的老師都是認同該學校的理念,對教育有熱忱,一路上有一些共同理念的同事陪同,老師遇到了困難也會有團隊支持,教了兩年之後,老師的神采都會出現,因為他們在孩子身上看到了教育令人喜悅的地方。
〈理念學校若對孩子有幫助 它的存在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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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秀員:我的孩子國中時進入理念學校,以前小學課程是學校排的,是「他律」階段,但進入理念學校後我發覺他「自律」的選擇課程,並且將課程排滿。剛開始令我相當擔心,因為他常常請假去打球,學期末時有的課程沒有通過,讓我相當擔心,然而雅卿告訴我,孩子從「他律」到「自律」是需要轉換時期的,終於第二年我的孩子開始有了學長的風範,努力於課業,過程中也有一些家長轉出該學校,但並非因為不願等待,而是理念學校學歷的認可問題,像我的孩子三年級時,可分發到前三志願,我要我的孩子認命,轉到一般學校,但孩子告訴我,「我的生命才剛開始,你就要我認命嗎?」因此我想,這個地方若真的讓孩子成長,我願陪著我的孩子繼續留在理念學校中。
李雅卿:我們實驗計劃中、小學部的小孩大多是從體制內進來的,剛進來的第一學期幾乎都會有一個解放期,解放過了,這些小孩會開始考慮自我需求,從外人看來,難免覺得他們自私,其實他們只是在彌補過去不夠的愛。接著小孩的自我概念會非常低落,因為他們知道很多事要做,卻發現自己都達不到,這是一種自覺的過程,等到一個人有所自覺,就會不斷向上超越。我們經常和家長談,孩子並非沒有自律能力,只是他沒有超越自己的習性,如果成人能夠陪著孩子度過這幾個過程,之後,就沒有什麼好擔心了。
〈體制內的學校容許學生有解放的時間嗎?〉
陳江松:理念學校與政府鋪陳的軌道內學校具有對比關係,理念學校強調建構適合小孩發展的最佳環境,為何體制內、軌道上的學校做不到?其實,軌道上的學校也可能做得到,尤其是小型學校,但是大部分學校之所以做不到,原因之一是師資來源不同,理念學校的老師都是認同學校理念而自願地進來教書,但是一般學校現在是採用考試聘任方式,很多老師在考了許多學校之後,最後考上的學校有可能並非他最想進入的學校。
另外,文化也是問題,包括環境、制度,像三重地區的家長草莽性較重,有的贊成老師體罰,或者其他老師也認為處罰是有用的話,這樣的文化就可能對教師產生影響;而制度部分,比如處理不適任老師的難如登天,學校如果沒有處理好還會引起黑函滿天飛,另外,一般學校對不公不義的默許也會影響到良好理念的落實,偶爾會有家長打電話給我,說某些老師的不當管教方式,但總深怕告狀後孩子可能被標籤化或遭老師報復,因而不講班級,導致學校僅能公開宣導無法直接處理,實質改善就極為有限。
謝淑美:台中曾經有一位校長接到家長申訴,一位老師出的課業讓學生寫不完,結果被老師體罰,校長的處理方式是在朝會時公開向所有學生道歉,告訴學生體罰是不對的,體罰發生在學校是校長的錯,如此有體罰的老師都會知道自己的錯誤;新竹陽光國小原有的老師就有教師研究的習慣,為了讓實習老師更加快進入狀況,這個暑假舉辦了連續一周的教師進修,實際探討諸如體罰等教育理念的問題,所以我覺得有時候並不是不可以,而是週遭的環境問題,老師真的可以有自己的理念,但是需要有一些助力。
〈 法律問題解決了 理念學校才有生存的空間〉
吳清山:理念學校不是公立也不是私立,有點半民營又不像,過去為讓森林小學或種籽學苑有生存空間,所以在國民教育法第四條修訂「允許非學校型態的實驗教育」,但是嚴格來講,現在的理念學校都是屬於學校型態,要從法令解釋相當困難。基本上,一個有老師學生的教學場所就是學校,可是在現在法律的限制下,可說沒有任何法律保障他們的存在,理念學校的生存並不容易,他們嘗試在夾縫中求生存。
過去為了讓森林小學有生存的空間,所以修法通過非學校型態的學校實驗教育,現在理念學校經營如此辛苦,因為法制有一些問題,目前無法可作為法律依據,所以最近國民教育法正在修正,需要列入考慮。
陳江松:所謂的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是通常所說的在家自行教育,比較不屬於理念學校的範疇,但有關理念學校的另一個區塊今天沒被談到的是在國外的公辦民營或特許學校,國內則是教育基本法所說的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台北縣的計劃是我起草規劃的,但計劃經層層修改出來後,已經不像我當初設計的有人事、設備的經費提供,反而是要繳交租金,因為沒有經費補助所以目前沒有人提出申請。未來理念學校的實踐有可能性,但是目前卻停擺在法令修法過程中缺乏足夠的誘因,這個區塊若沒有加以解決,理念學校就很難成形。
〈理念學校也可與傳統師培機構合作〉
吳清山:理念學校如何獲得社會的肯定?就教育的觀點來看,理念學校對學生認知、情意、技能的培養,以及讓學生自知、自覺是一般學校無法達到的,這部份應可獲得家長的認可,如果可以再將基本語文、國文等能力呈現出來,說明認知能力也不差,或許可獲得更多家長認同。理念學校的核心概念強調彈性,我覺得課程的內容應完整的呈現給家長,教師的教學檔案也應做好,明確說明教學內容、方法及評量,以及學生應該學到的能力。
傳統都認為實習一定要到公立學校,我覺得未來的實習可到私立學校,也可到理念學校,其實只要理念學校願意,師範學生到理念學校實習有何不可?儘管只是三天的學習。
邱惜玄:若讓師範體系的老師到更多元化的理念學校實習,那麼那個橋樑不就架構起來了嗎?像我就很希望能多帶我們學校的老師到理念學校參觀。
以前有一個實例,一位家長授權給老師可以打A學生,老師打了A學生,其他家長批評該位老師不適任。那個事件後,我告訴該老師自己應有專業判斷來思考體罰是否正確。同時,我也告訴學校的實習生,我們學校禁止體罰。從此,學校的不體罰氛圍就慢慢形成。所以我真的很希望理念學校可以開放師培學生到該校實習,感受不同的教學環境。
楊文獻:我想理念學校也可與傳統師培機構合作做研究,對理念學校教導出來學生的質做出研究,做量的研究或是差異性的研究,例如苗圃學校從對台灣教育的影響,我想這樣的學術討論會更具說服力,如此的平台建立了學術討論的空間,如此理念學校的影響力更大,會更被社會接受。
〈關於理念學校的相關建議〉
謝易霖:尊重差異才能看到社會更進步、更寬容。
謝淑美:請落實憲法所保障的興學自由,讓理念學校可以正式立案,頒發自己的畢業證書。
李雅卿:在義務教育階段,政府應提供等同公立學校的學單位成本給各種形式的教育機構,以顧及經濟 弱勢家庭的教育選擇權。
劉秀員:請教育單位給孩子最大的選擇機會。
楊文獻:別綁住孩子。請給出教育生命的空間。
梅世傑:希望尊重孩子唯一想要的,我們必須給他們對他們有益的教育。
陳江松:提供孩子可回應本能的學習空間,讓學校成為養成並發揮孩子能力的場所。
吳清山:落實人性教育、品性教育、適性教育,需要理念學校和所有學校共同努力。
邱惜玄:力促理念學校立法,提供理念學校學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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